明明還沒過保質期,買回家的酸奶卻變質了,里面有黑色的斑塊;明明包裝上標注著“應在2℃~6℃溫度下儲藏”,但冷柜的門敞開著,溫度高達20℃……今后,這樣的情況可能要有所改變了。近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在其網站公布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冷藏乳制品貯運銷售衛生規范》(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明確了冷藏乳制品貯存、運輸、銷售終端等環節的冷藏要求。
到底哪些乳制品算是冷藏乳制品?《征求意見稿》中明確,巴氏殺菌乳、調制乳、發酵乳、干酪、再制干酪、奶油、稀奶油、無水奶油等乳制品都屬于冷藏乳制品,冷藏乳制品的貯運和銷售溫度為2℃~6℃。
《征求意見稿》要求,今后企業要在運輸包裝和銷售包裝上標示冷藏溫度,以確保貯運銷售環節操作人員以及普通消費者了解冷藏所需具體溫度。記者在市區幾家超市內轉了一圈,發現冷藏奶制品其實都有標注冷藏溫度。不過,那些明確標注著應在2℃~6℃溫度下儲藏的冷凍奶制品,其實并不夠“凍”。為了方便顧客拿取,超市里的冷藏柜大多是沒有柜門的,因此,柜內溫度并不低。放在柜內貨架上的冷藏奶制品拿在手里也并無多少涼意,記者隨機用溫度計測了幾樣冷藏奶制品,包裝溫度都在10℃以上,有的高達17℃。
對于目前普遍存在的這種情況,《征求意見稿》中再一次明確要求,冷藏乳制品應按“先進先出”的原則陳列銷售,冷藏貯存設備設施、運輸設備、陳列銷售設備應配備溫度測量和顯示裝置,溫度感應裝置應安裝在能準確反映冷藏設備內環境溫度的位置,顯示裝置應便于查看。也就是說,冷藏柜內夠不夠“冷”,要讓消費者看個明白。 |